內容摘要: BSCI最新行為守則新增了例如無缺乏保障就業和道德的商業行為等,所有供應商需確保遵守BSCI行為守則,以下便是最新BSCI 2.0行為守則概述: 一、公平報酬:定期及時地給工人全額的工資,并且工人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法規的最低工資標準,即使是協議規定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二、體面勞動時間:一般要求保證員工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8小時,勞工組織規定也有加班的例外情況,但加班須是員工自愿并且加班費不得低于正常工作時的1.25倍,每工作七天至少要有一天休息,除非有集體協議規定例外的情況。 三、職業健康與安全:要確保工人得到安全清潔的飲食、飲用水,免費向所有員工提供有效的個人工作防護裝備,以避免在工作時發生事故或者疾病,將工人在工作場所中的危害降到最小化。還需要強制性保險,以改善萬一發生事故發生時對工人的保護。 四、保護青年工人:不得雇用低于15周歲的童工,須保證年輕人不上夜班,以及工種不會危害他們的健康,勞動時間也不會影響他們上學的權利。 五、無缺乏保障就業:避免出現以下情況:1、無傳授技能或轉正意圖的實習計劃;2、用以降低工人保護的季節性或應急工作;3、勞務性承包以及分包制傷害員工的權利。需要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員工說明勞動時間、薪酬和付款條件等。 六、道德的商業行為:供應商不得有任何偽造和失實陳述行為,不得有任何貪污行為或勒索,以及任何形式的賄賂。 以上最新BSCI 2.0行為守則A3海報生產商必須張貼在工廠車間當眼出給所有員工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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