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了能保證成品檢驗的有效實施,防止未經檢驗或不合格品流入貨倉。 2.范圍 本公司生產之成品檢驗均適用。 3.權責 3.1生產部:對待驗的產品送至待檢區,對不合格品進行返工,檢驗合格品送至包裝區包裝。 3.2品管部:負責成品的檢驗、報表的填寫及不合品報告的分發。 3.3成品倉:負責合格品的入倉。 4.作業內容 4.1生產部檢驗后產品,放置整齊,標識好數量,將其送到待檢區,并通知品管員檢驗。 4.2 QA接到通知后,首先核對生產施工單,看生產施工單是否有特別要求,同時準備好樣板等相關資料。 4.3QA根據送檢數量,依照MIL-STD-105E(Ⅱ)單次抽樣計劃進行抽檢,抽樣時要掌握均衡度,所抽取樣品要能反映出整批貨的品質狀況。 4.4QA按“成品檢驗標準”進行檢驗和判定,對不能判定的及時反映給品管組長進行確認,如果組長不能確定的則上報至主管。 4.5檢驗完后,QA及時填寫成品檢驗報告,報告要填寫規范。 4.6判定方式 4.6.1合格,QA在標識卡上蓋上“合格”印章,并通知生產包裝組可以包裝。 4.6.2不合格,由QA插上“不合格標識卡”,將不合格報告復印一份至生產部,生產部可以申請MRB進行處理,相關部門達成一致后,簽字確認后交品管部。QA根據處理結果對貨物進行重新標識。 處理結果為特采時,QA取下“不合格標識卡”,在成品標識卡上蓋上“合格”印章;結果為返工時,由生產部主管安排人員進行返工。 4.6.3生產部返工后之貨品需經QA重新檢驗,合格后方可包裝入庫。 5.支持性文件 5.1成品檢驗標準 5.2抽樣計劃表 6.表單記錄 6.1成品檢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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