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某電子廠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1、目的 規范操作規程,確保相關人員的健康和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有特種設備的管理。 3、職責 3.1設備部負責特種設備的歸口管理。 3.2特種設備的使用部門負責按照特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負責對特種設備進行日常點檢。 4、工作流程 4.1對于新進特種設備驗收,應由公司相關部門會同特種設備的供應廠商進行驗收。特種設備的供應廠商應當提供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設備部應當仔細核對是否有上述文件。驗收合格的特種設備,方能由設備部交付使用部門使用。 4.2特種設備在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設備部應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4.3對于新增的廠內機動車輛,廠內機動車輛安裝牌照并粘貼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4.4特種設備驗收合格后,設備部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f)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g)特種設備履歷卡 4.5特種設備的使用部門應每天對特種設備進行點檢,并作好記錄。設備部每季度應對特種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如設備部無具有特種設備檢修資格人員,必須委托取得特種設備維修保養資格的單位負責進行特種設備的維修保養)。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如公司無法處理的,應由設備部聯絡供應廠商或特種設備檢測單位進行處理。 4.6設備部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好記錄。 4.7設備部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4.8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部門必須將電源切斷,懸掛故障標志,同時通知設備部處理(或委外處理),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9 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4.10特種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4.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行政人事部應組織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 4.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公司有關負責人報告。操作特種設備時,作業人員應做好防護措施,操作要平穩、準確、注意力集中。特種設備的標牌均附有警告與操作方法說明,操作時請遵照設備的操作規程及設備標牌的要求開展作業。 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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