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團的供應鏈規范是以國際人權準則和標準為藍本而制定的,包括《OECD跨國公司指引》、《國際勞工組織工作中的基本原則和權利宣言》、《關于跨國企業和社會政策的三方原則宣言》和ETI基本守則。 原則 1:我們不使用任何年齡低于14或15周歲(基于不同國家)或低于所在國家規定最低工作年齡(以較高年齡為準)的工人。 原則 2:我們不使用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工(監獄勞工、債務工、契約工或其他形式的強迫勞工),不要求員工在雇傭時繳納身份證明文件或押金。 原則 3:我們遵守當地有關環境、安全和健康法律法規。我們為員工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原則 4:我們尊重所在國家的風俗習慣*,不歧視不同背景的任何工人(包括種族、宗教信仰、殘疾或性別)。 原則 5:我們不使用或支持使用體罰、精神/身體脅迫、辱罵或性騷擾。 原則 6:我們向每位員工支付的工資均至少符合最低工資或行業普遍工資標準(以最高為準)并為員工提供法定的福利。 原則 7:我們遵守所在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法律法規要求。 原則 8:我們遵守所在地區所有相關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我們知道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所有危險或有毒廢物,我們有信心這些廢物能通過有資質的處理機構進行有效處理。 原則 9:我們支持工人自由組建和加入工會的權利,不得阻礙工人行使這項權利。. * 我們意識到在某些社區實現男女員工共同作業的做法并不可行。然而,我們期望供應商能確保其操作合法并公平對待所有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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