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保安
1.政策
VF公司政策要求所有供應商要建立工廠保安程序以防止非列在載貨清單上的物品混入出口貨運。那些物品可包括毒品,生化藥劑,炸藥,武器,放射性原料,非法移民,和其它違禁品。
供應商必須符合所有有關管理違禁品貨運,使用或經營之當地法律,規則和規例,同時,供應商應與當地,國內和國外之海關部門合作打擊非法貨運違禁品。
2. 保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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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程序必須建立以防止不列在載貨清單上之物品混入供應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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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控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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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上貨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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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當標記,量生,算數和記錄貨物單資料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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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報告任何缺少或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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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步驟去證實貨柜,拖車和路軌車之封箱/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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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進出貨品活動需受到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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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貴公司可管轄地方范圍的,應適當安排隨機和不預告的保安審查核實供應鏈安全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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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發現或懷疑任何異常或非法活動,公司應有程序去知會海關和其它法律執行部門。
2. 保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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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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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門,內門,窗戶,大閘有上鎖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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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欄范圍內外皆有足夠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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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內擺放之外銷,內銷,高價,和危險貨物應以安全,鐵龍或其它圍欄設施隔離和標示。
3.出入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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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未授權進入工傷和運輸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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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應包括:正確查證所有員工,訪客和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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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應包括查閱未授權/不表明身份人士。
5. 個人保安
公司應對有機會受雇員進行就業審查和面試:包括過去背景和申請資料驗證。
6. 意識教育與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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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所有可隨時進出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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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內/外的房間和間隔要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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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程序報告有關如下情況的發現:未經許可人事,不列在貨單內之貨物,或有關干涉的跡象。